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整体发展水平,推进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技术的工程化、产业化,根据《山东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质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及科技厅通知的要求,现就建设2016年度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程序
严格依据《实施意见》,现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包括已通过验收和待验收的)申请提质升级或新申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有关单位,向我院提交申请;我院依据实施意见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合格统一送至省科技服务发展推进中心汇总。
二、相关材料
(一)新申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填报《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建项目建议书》(附件1)。
(二)现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须填报《申请升级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和《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3)。
(三)体现申报单位科研和经营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将申请单位的申报材料(纸质4份及电子版)和申报情况汇总表(只提交电子版详见附件4)于5月26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院平台与成果办公室(中心校区明德楼B413),电子版发送至zdjsb@sdu.edu.cn.
联系人:盛楠 刘全芬
联系电话:88369279
附件:1.《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建项目建议书》
2.《申请升级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基本信息表》
3.《山东省省级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4.《申报情况汇总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