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学生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从2015年全年在岗从事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的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中产生。
(一)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爱岗敬业、严于律己。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工作责任心强,立足本职岗位,从严治学,以仁爱生,勤奋进取,廉洁奉公,成果突出。
(三)认真落实学校关于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的各项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辅导员、班主任所带学生无严重违纪现象,所带学生宿舍无明火或使用违规电器等安全隐患,宿舍卫生合格率不低于95%,学生对辅导员评价得分、班主任考评得分不低于85分。学生工作部门人员201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五)辅导员从事相应工作时间三年以上,具备心理咨询师或就业指导师证书。
学生人数不足1000人的学院可推荐优秀辅导员候选人1人,1000人以上的可推荐2人;优秀班主任候选人根据各学院实有班主任数推荐,班主任人数在2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荐1人,20人及以上的可推荐2人。
(一)个人申报:申报者对照条件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工作研究及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如实填写《山东大学优秀辅导员申报表》、《山东大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见附件)并附2000字相关事迹材料。
(二)学生评价:由学院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代表,通过座谈、问卷等形式对申报的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评价。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申报者所带学生代表应在申报表上填写学生评价意见并签名。
(三)单位推荐:根据申报者的总结、实际工作表现情况和师生评价,推选候选人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综合考察: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并组织候选人进行述职答辩,综合评审,确定人选。
(五)公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六)表彰及奖励:学校审批通过后,分别授予“山东大学优秀辅导员”、“山东大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奖励和事迹宣传。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严格遵循评选要求,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若有违纪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
(二)注重宣传,深入教育。要把评选工作作为一次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评选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三)有意向申报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的老师,请于4月12日下午4点之前将附件1或附件2电子版发至lvning@sdu.edu.cn。联系人:吕宁,联系电话:58051。
附件2:山东大学2015年度优秀班主任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