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07年6月30日至7月8日进行。考查课程的考核工作在6月29日前完成(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2007年6月23日;)。各单位要按照《山东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好期末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学期在全校范围内全面展开了考试方式和方法的改革,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大部分课程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改革。凡采用新的方式、方法考试的课程以及采用综合评定成绩的课程,请任课教师在考试大纲中给以说明,并明确各类考评所占比例。考试改革课程的命题质量要符合考试大纲要求,注重科学、合理、难易适中、成绩分布合理。要求开卷考试的试题其答案不应含有可从教材或其他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到的内容。考试结束后试卷归档规范、成绩记录详实可查。
1.制定考试大纲。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考试大纲,试题覆盖面要宽;试题量、试卷难度要适当;防止偏易、偏难的现象发生。不及格率应控制在3%左右。考试时间一般为两小时。
2.考试要出A、B两份试卷,B卷与A卷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30%。由教学院长或课程组负责人随机抽取一份考试,另一份密封备用。
3.教考分离。已有题库的课程应使用题库抽题组卷或抽卷。不同教师承担的相同课程要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4.试卷格式。命题统一使用“山东大学________课程试卷”纸书写或按此格式打印(也可打印后附在试卷纸上印刷)。
5.试卷印刷等。试卷保密、印刷、传递、保管等工作环节,要按照《山东大学本、专科学生考试试卷保密制度》的要求,严密组织和落实。试卷须经任课教师用“试卷密封袋”密封并签字,各学院(部)集中在各校区的教务处印刷点统一印刷、密封,试卷印毕取回后要严格保管分发。
印刷点联系电话:东校区:64639;南校区、西校区:92444。
1.本学期期末考试日程表于6月5日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期末考试日程表上没有安排的公共教学部开设的其它必修公共课程,由开课院(部)安排在期末考试前随堂考试。
2.请各有关学院按照《考试日程表》中规定的派监考院部和监考人数,安排本学院的监考教师。
3.对非本院学生到本院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一定认真核查考生的身份证和学生证是否与本人相符,无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4.英语考试所用耳机、铅笔、橡皮、直尺等,各任课教师及其学生所在学院要通知学生准备好。对于耳机的使用方法,各任课教师要在课堂上进行培训。
接收听力须用调频耳机。电台的播音时间:东校区为每周一至周五的18:00-24:00;南校区、软件学院为6月5日至6月29日期间每周一至周五的16:00-18:00。西校区、南外环6月5日至6月29日期间每周一至周五的15:00-17:00。各学院和各任课教师要通知学生平时注意收听及试验耳机,为考试做好准备。
1.各学院(部)要在考前组织学习关于考试工作的有关文件,宣讲《山东大学本、专科学生考试考场规则》、《山东大学学生违纪、作弊处分实施细则》、《监考教师职责》等,营造严肃的考试氛围。对学生要着重加强诚信和考试纪律教育,对监考教师要加强责任心教育。学院在考试过程中要组织巡视检查,分工到人,责任明确。
2.辅导员应积极配合各院部做好期末考试工作。各院部应将辅导员作为监考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辅导员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作用。
3.监考人员由开课院(部)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派出,开课院(部)派出的监考教师担任本课程考试的主考。主考教师除负责所担任课程试卷的收、发外,要全面负责考试过程的纪律,出现问题当场按照《考场规则》处理,并填写《考场记录表》上报。
4.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监考人员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监考人员提前15分钟到考场;将所监考课程、姓名等写在黑板上;引导学生将所带物品集中归放;按座号入座;查验学生所带证件是否与本人相符;查看桌面上是否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监考过程中不可看书、报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等。
5.按照课程要求,需要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要通知学生准备。在考试过程中,学生必须关闭手机,不准互相借用计算器,除特殊要求外,一律不允许使用带有记忆、查阅等功能的工具,如:文曲星、商务通等。学生一律要带学生证(不能用校园卡代替)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并放在桌面上以便监考教师查验。对违纪、作弊学生要严格按《山东大学学生违纪、作弊处分实施细则》处理。
1、各门课程应组成阅卷小组集体批阅试卷。考试结果应呈正态分布。
3、要有题首、卷首得分,并注明得分点或失分点(即小分),表示形式要一致。题首卷首必须一致。
6、批改后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记录(可在成绩录入后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完成)及其它试卷装订材料,要求数字、图表准确。
5、B卷及B卷评分细则、标准答案,可单独封装、单独存档。评估及检查时要随试卷同时提交,也可在密封状态下与试卷一起装订。
8、学生答卷。需按专业、班级、学号的顺序整理装订。
1、重修重考的试卷整理按如下方式进行:插班重修的试卷随插入班级的课程试卷装订;重修班的试卷单独装订成册。
3、学生课程成绩若含平时成绩,平时成绩要单独登记,并在考试大纲“备注”栏里说明所占比例,随期末考试试卷一起装订。
4、试卷保存期限应与相应学制一致。四年制本科生的试卷保存四年,其它学制类推。
考试结束后,各院(部)应对本学期考试的组织情况、考风考纪情况、阅卷评分情况、各门课程的命题质量、考试方法改革的情况等进行总结,以指导今后工作。任课教师也可对自己所担负课程考核的方式方法、体会、分析、效果、学生反响、建议等写出稿件,教务处将在《教学通讯》中选择刊出。
1.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考试工作巡视组,按照《山东大学考试巡视人员职责》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对全校的考场进行巡视、检查。请各院选派1名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校巡视组的工作。马列教学部、外语学院大外部、体育学院各选派3人,即每校区选派1人。
2.学校将在每学期的期中检查对上一学期的试卷按以上要求组织常规性的检查。对照考试日程表检查试卷归档情况。在每位开设必、限选课教师的试卷中随机抽取5-20份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