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中央把“正衣冠”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之一,意在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加强自我约束、努力自我净化、实现自我完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能否把“正衣冠”的要求理解到位、落实到位,直接影响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党员干部也不可能不犯错误,也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面对思想、行为上的种种问题,是勇于正视、敢于触及,还是视而不见、消极回避,考验着党性觉悟,也测试出自我纠正、净化的能力。心底无私天地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中国共产党人,理当拥有自律的意识、自纠的勇气,以立得正、行得端赢得人民信任,肩负起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中国梦的历史使命。
“正衣冠”,就要“吾日三省吾身”,经常问一问自己“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牢记党的宗旨,不忘责任担当;就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经常审视自己的言行有没有将之贯彻落实好;就要时刻对照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查一查底线是否坚守、职责是否履行、节操是否秉持。只要在思想上绷紧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这根弦,就能做到衣冠正、行为端。
当前,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不同程度存在,如做工作重形式轻内容,靠文山会海去落实中央要求、工作部署;深居机关大院,高高在上,远离实际,脱离群众,不触及和解决现实问题;干工作无精打采,搞享受乐此不疲,公款埋单,挥霍浪费,在推杯换盏间丢弃操守,于声色犬马中腐化堕落。凡此种种,中央明令禁止,群众深恶痛绝,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党的形象,绝不可容忍姑息。
保持良好形象,衣冠不可一日不正。坏习惯不是一天养成的,好形象也非一日一时可以树立。只有持之以恒“正衣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恪尽党员义务,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才能在群众中树起公信力,保持好形象。
“正衣冠”归根到底不在嘴上在行动。要把“正衣冠”的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里,体现在实际行动中。不仅要自己“正衣冠”,更要开门“正衣冠”,虚心听取群众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真正树立起群众满意、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良好形象。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夙夜在公,勤勉为民。历经90多年风雨磨砺、传承积累,中国共产党人塑造的光辉形象来之不易,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倍加珍惜,自觉维护。在筑就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上,以良好的形象赢得民心,凝聚起实现伟大梦想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