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经过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特制订本办法。
一、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包括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性素质测评占50分,发展性素质测评占50分。
(1)基础性素质测评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
(2)发展性素质测评内容包括参加学术活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班级活动、宿舍卫生等。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积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做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级的事情;不参与任何有损国家祖国尊严和荣誉、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活动,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凡是违背以上行为者,采取一票否决,该项得分为0,且综合素质测评考核等级定为“差”。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待人诚实守信,谦虚谨慎;爱护公共财物。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刻苦学习。该项主要依据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凡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该门课成绩以实际得分计算,60分以下的,该门成绩以0分计算。
凡出现考试作弊违纪者,一票否决,该项得分为0,且综合素质测评的考核等级为“差”。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发表科研成果。所有科研成果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山东大学。计算方法参照奖学金评审细则。加满为止。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该项基础分为0分,每参加一次学术活动加1分,加满为止。凡是积极参与协助举办学术活动的同学,可酌情加分。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国家、省、学校等组织的各类科技创新活动。该项的基础分为0分,凡是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奖项的加10分。凡是在校级各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优秀奖加4分。凡是积极参与协助举办科技创新大赛的同学,可酌情加分。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该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该项的基础分为0分,凡是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的同学,每次加1分,加满为止。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各类体育和文体活动。该项基础分为0分,凡是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的文体活动的同学,每次加0.5分,加满为止。凡是积极参与协助组织各类文体活动的同学科酌情加分。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集体活动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5分,缺勤者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该项基础分为0分,凡是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者加4分;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被评为校级奖励者加3分,被评为校级先进个人者加4分,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研究生应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保持学生宿舍整洁。凡被学校定位不合格宿舍或违纪被通报批评的,该项得分为0分。
以上项目所不能涵盖的内容,如为国家、学校赢得重大荣誉者,适当加分。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荣誉称号者,可分别加5分、4分、3分和2分。
1、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测评,主要依据对研究生平时行为的记录。按照各项得分相加所得分数进行排序,前50%为优秀。
2、各项得分中,凡是加分和扣分的项目都要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计入成绩。
本办法解释权归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