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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7-03 点击数:

根据国家《教师法》规定,岗前培训是青年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每位教师正式上岗前都必须参加岗前培训,省教育厅每年暑期组织集中培训和考试,我校《关于做好2005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山大人字[2006]14号)规定,晋升教师职务的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未通过岗前培训并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不能评审教师职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前培训对象与范围:

1、 新分配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含专职政工人员)均需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已参加过培训并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除外)。

2、新调入我校工作的已参加专业技术评审或将要参加评审并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需参加这次培训。

3、已参加2006年夏季山东省组织的培训但考试不合格者不需再参加培训,可直接报名参加今年的考试(只有一次补考机会)。

4、我校师资博士后入站人员也需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二、岗前培训内容与方式:

1、岗前培训内容:高等教育法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2、岗前培训方式:由山东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集中授课、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培训。

三、岗前培训费用:参训教师每人交纳培训费300元(含教材费);补考者每门补考费50元。

四、岗前培训时间由于目前还没接到教育厅正式通知,有关培训教材的领取、集中面授和考试时间安排等现在还无法确定,考虑到学校即将放假,为方便教师假期安排,学校决定提前通知报名。省高师培训中心培训的具体时间安排请注意网上通知http://www.gspxzx.sdnu.edu.cn各院部具体负责人要注意登记报名者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

五、请各单位统一填写岗前培训报名表(盖单位公章)、补考信息表连同培训费、补考费、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及电子表格,于2007年7月6日前送交人事处师资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吕伟

联系电话:8836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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