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任课教师:
我校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师网上录入成绩窗口现已开放,期末考试结束一周后关闭。请各位任课教师一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录入方法:
1、登录山大网主页,依次点击人才培养----〉本科教育----〉教师录入成绩。
2、录入“用户名”和“密码”(由教师所在院教务干事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中查寻后提供给各位老师),点击登录。
3、选择录入课程名称。
4、将成绩录入“总成绩”栏内。成绩录入时,按“录入分数成绩”(百分制)、“录入非分数成绩”(五级制、二级制)在不同的窗口下进行。
A.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中的考试课按百分制录入,点击“录入分数成绩”,直接录入阿拉伯数字。
B.毕业实习、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以及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中的考查课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录入。点击“录入非分数成绩”,在相应的成绩栏内点击一下,出现“√”即可。
C.全校通选课按二级制(合格、不合格)录入,点击“录入非分数成绩”,在相应的成绩栏内点击一下,出现“√”即可。
请注意:五级制与二级制在同一窗口下,录入成绩时不要把五级制的及格、不及格与二级制的合格、不合格相互混淆。
5、成绩录入窗口最下方有三个选择按钮,教师可根据情况选择。选择“提交”前一定要认真校对已录入的成绩,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成绩一经“提交”,即不能修改。
6、成绩提交后,请选择“打印成绩登记表”打印成绩单,并在签名处签名。
二、要求:
1、根据《山东大学教师教学工作手册》规定,课程考试结束后3日内应评定出成绩。任课教师必须在1周内完成网上成绩的录入、成绩单打印及报送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学院及任课教师将按教学事故处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与年终工作量核算挂钩。
2、任课教师应将签名后的成绩单(作为原始成绩单)分别送交教师所在院教务室(与学生考试试卷一起保存)、学生所在院教务室各一份;无院部归属的任课教师,成绩单打印签名后,一份送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室、一份由教学组负责人统一保存;教学医院任课教师可将成绩单交医院教育处,由教育处转交医学院教务干事保存。
3、如遇特殊情况,任课教师无法网上录入、打印成绩的,可委托所在院教务干事代为录入。
教务处
200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