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科研机构: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申请及推荐工作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的申请及推荐
“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申请及推荐,请详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二、项目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三、申报办法
1.申报“青年科学奖”,申请人须填写《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教育教学奖”,申请人须填写《2023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教学短视频1份(mp4格式,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申请人将《推荐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和上述材料电子版报送所在学院或单位。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2.各学院及相关单位最多可以推荐“青年科学奖”和“教育教学奖”候选人各1名。
济南、青岛校区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请将《单位推荐一览表》(含excel版及盖章PDF版)、《推荐书》(含word版及签字盖章PDF版)及佐证材料于9月6日前发送至ohmt@sdu.edu.cn,命名“单位+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奖励项目材料”。
威海校区候选人请报送至威海校区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刘丛
联系电话:0531-88365337
地址:中心校区明德楼C308
附件: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模板)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
4.单位推荐一览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原通知链接:https://oa.sdu.edu.cn/sdu_cms.jsp?messageId=26968b21-f5c0-496d-99e7-0edb9e43d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