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的要求,我校将对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进行年度评审,为保障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评审人员范围
2019年9月之后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
原计划2019年7月毕业,但申请延期且符合延期要求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
二、评审项目
学习成绩,包括本学年第一学期的各科考试、考核成绩和第二学期的学习基本情况;
学习态度和考勤情况;
行为表现和奖惩情况。
三、评审要求及程序
由留学生填写《山东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评价表》(下称《评价表》)、《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下称《评审表》)提交至所在学院(所)审核;
学院将审核过的《评价表》、《评审表》以及成绩单,以及汇总结果提交至国际学生学者中心进行评审;
学校根据要求进行审核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确定留学生是否继续获得奖学金资格。
四、提交时间:2019年4月30日前
五、填写注意:《评审表》应双面打印,表格正面由学生填写背面由院系和学校填写;学院的汇总结果同时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六、联系人:石老师
中心校区留学生公寓2号楼留学生事务办公室2243房间
电话:88366335/65879 邮箱:shizhenchun@sdu.edu.cn
原通知链接:http://portal.sdu.edu.cn/home/-/announcement/wW7u/eb220860-3d2e-47e2-b99e-c532eb9c38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