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山东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山大综字〔2016〕36号)要求,我校仍将对因公临时出国(境)实行计划管理。凡使用学校双一流经费、本科及研究生质量工程专项经费、各部门业务专项经费执行临时出国(境)任务的单位均需申报年度计划,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委员会集中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真制定本单位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见附表),出访要有明确的目的,坚持任务导向,出访计划要有较为详实的工作内容,不安排一般性考察。请于12月7日前将计划表(表一)及汇总表(表二)交至国际部出入境事务办公室(明德楼C315房间,电话:64544),电子版发至cgcj@sdu.edu.cn。
国际事务部
财务部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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